使用五年的手機5S,電池時不時就鬧情緒,朋友傳的簡訊隔天才收到。一方面因為喜歡小螢幕的輕巧,不忍換機。再者也是怕最新的科技產品帶來的改變難以適應,幾番猶豫。直到最近連打電話都呈現罷工狀態,決定買新機。
「有沒有小螢幕的?」如果可以,我可能會直接買回原機型。但時代似乎想教訓我不想改變的倔強,連6S都不給買。跑了好多家都沒有貨,只換來店員的冷漠。「買XR/XS啊!已經回不去了!」第三家的店員推薦。雖然「無機」生活可能會幫助我斷捨離,灌溉「有機」心靈,但掛慮著資訊與連結的間斷,立馬變得果決起來。最重要的是舊手機的記憶能夠移植到新機上,而一竅不通的我經歷幾天短暫停機。也罷,最多就是遺失手機資料。慢著,那些「記憶」重要嗎?
聽演講時記下的筆記、零碎時間閱讀的網頁和電子書、與朋友聊天的記錄、隨著季節拍下的顏色變化與生活花絮照片、心情不好時寫下的日記…… 這些,都不重要嗎?若失去了這些記憶,我還完整嗎?
你選擇記憶還是經歷?
想起幾週前在IC電台(FM97.5)聽到主持人分享一個心理測驗:如果給你一個機會,可以擁有一生中最快樂的一年,但之後會失去那一年的記憶。你願意做這個選擇嗎?記憶中鑲嵌著喜怒哀樂的情緒感受,如果失去最快樂那年的回憶,似乎就找不到它曾經存在的痕跡和意義。然而,經歷那些快樂的「我」還存在,那些曾經在我身上留下的「影響力」應該也在(希望我曾從那些經歷中獲取前進未來的智慧)。既然如此,WHY NOT?
寧可不要記憶的社群?
會有人選擇不要記憶嗎?《記憶傳授人》(The Giver)這部小說描述一個安和樂利、井然有序的烏托邦世界。那個社區沒有戰爭、恐懼和飢餓的記憶,同樣地,也屏除了相愛、愉悅和溫暖的感受,因為感知傷痛和體驗快樂的是同一種能力。但為了讓社區在做重大決定時仍然能從累積的記憶(歷史)中汲取智慧,長老委員會決定將這個特權交給一位具有正直、勇氣和洞見的「記憶領受者」(Receiver of Memory)獨自承擔,而讓其他人免除「擁有記憶的痛苦」。
小說中充滿很多對比和衝突:個人意志 VS. 社群理想,多元(奠基於選擇的自由)VS. 單一(沒有比較和差異帶來秩序),有記憶、有感受、能愛人、會痛苦 VS. 沒有記憶、沒有恐懼、被決定、免煩惱。主角Jonas領受了記憶之後,擁有感受與愛的能力,決定逃離社區,將記憶「釋放」,還給全體居民。看似完美的社區選擇留存「記憶中的智慧」在一個人身上,而擁有記憶的人卻決定要與大家「共享」記憶,快樂的痛苦的都一起承載。「分享的快樂加倍多,分擔的重擔格外輕」。儘管有些情感經歷只能獨享無法言傳,但有些則強烈渴望並需要分享。
“Happiness quite unshared can scarcely be called happiness; it has no taste.” ― Charlotte Bronte
選擇性的記憶
與好友聚會時,問了她們這個測驗。朋友笑說:「當然要選擇擁有最快樂的一年囉!就算之後那年的記憶消失也無所謂。現在這個年齡,忘記的事情越來越多,記得的事情寥寥可數…..」想開冰箱,卻把東西塞進微波爐;在地下停車場繞了半小時以為車不見,原來記錯樓層;十幾組的密碼必須寫在某個檔案文件裡,但有時卻忘記儲存的文件在哪裡。當「忘記」變成常態,而忘不了的只是「選擇性記憶」,是不是選擇「真實不打折的經歷」更有價值?橫豎都會逐漸失去的人生記憶,最後會剩下什麼?我們選擇記得的是刻骨銘心的痛苦,還是愉悅欣喜的感動?
適應新機的那幾日,因為逐步開啟應用程式耗費不少時間,讓我晚讀、遲回了些訊息。所幸朋友的信任都大過我的耐心,而短暫消失的手機記憶漸漸恢復。檢視那些熟悉的照片、聊天記錄、隨手筆記,覺得安心。倘若有一天,這些記憶都消失了,我將選擇,帶著過往的經歷,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中創造未來的回憶。
願新的回憶裡,有你。